全国服务热线:
0755-89964327
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观快速路102号百川达工业园
日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从道路测试、准入登记,到使用管理、交通违法以及交通事故等,对智能网联汽车管理进行全链条立法,为其发展扫除法律障碍。
新政自2022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成为深圳新兴领域的突破性立法,这也是国内首次对智能网联汽车市场化应用作出明确规范化管理的条例。
当前,智能汽车高速发展,俨然成为汽车行业新风口,但在如此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隐藏着巨大安全挑战,该条例就针对智能汽车发展,包括无人驾驶合法上路、无人驾驶规则明确、无人驾驶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与明确要求。
针对智能汽车无人驾驶、辅助驾驶等功能,该条例表示:智能网联汽车是指可以由自动驾驶系统替代人的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列入国家汽车目录或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的智能网联汽车,符合条件的可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销售、登记,并可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无人驾驶、高度自动驾驶或完全自动驾驶。
上一篇:2022年拓安消防演习
下一篇:全面解析隧道车道指示器